付款條款
WINK 付款條款
適用於旅行社代理(商戶記錄)
本付款服務條款(以下稱「付款條款」)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協議,構成「旅行社代理條款與條件」(以下稱「主協議」)所建立契約關係的一部分。
雙方:
-
Winkfluence,依新加坡法律設立之公司,註冊辦公室位於 #03-01 Wilkie Edge 8 Wilkie Road Singapore 228095,增值稅登記號碼為 201437335D(以下稱「Wink」);
-
旅行社代理,其詳細資料載於旅行社代理註冊表格或已線上提交(以下稱「旅行社代理」)。
除非本條款另有定義,主協議中所定義之詞彙及條款同樣適用於本付款條款。
1. 定義
依主協議「旅行社代理條款與條件」(「主協議」)定義,下列詞彙於本付款條款中具有相同意義:
- 「住宿供應商」
- 「訂房」
- 「訂房費用」
- 「訂房價值」
- 「佣金」
- 「淨付款」
- 「獨立協議」
2. 付款收取與分配
2.1 付款收取: 旅行社代理負責於訂房時向旅客收取付款,確保即時處理及財務透明。
2.2 費用扣除: 旅行社代理應先扣除服務供應商費用,接著依下例扣除其佣金:
- Wink 訂房費用 1.5%。
- 旅行社代理於獨立協議中指定之佣金(本例採用 10%)。
訂房價值 USD 1,000
Wink 費用(1.5%)= USD 15
小計 = 1,000 - 15 = 985
2.3 支付給住宿供應商的淨付款: 旅行社代理負責依其與住宿供應商間獨立協議條款,將淨付款支付給住宿供應商。Wink 不負責向住宿供應商付款。
3. 發票與付款
3.1 每月開立發票: Wink 將於每月向旅行社代理開立正確且準確的訂房費用發票,涵蓋前一月份累積之費用。旅行社代理須於發票指定的付款期限內結清該發票。
3.2 付款方式: 旅行社代理應依發票指定的付款方式向 Wink 付款。任何付款轉帳相關費用由旅行社代理承擔。
3.3 逾期付款: 若付款逾期,Wink 保留對逾期金額收取每月 5% 利息或法律允許之最高利率(以較低者為準)的權利。此外,若旅行社代理未依獨立協議條款準時支付住宿供應商,Wink 有權暫停服務存取,直至旅行社代理對 Wink 及住宿供應商的所有未付款項均已清償。惟若 Wink 所開立發票有錯誤,旅行社代理僅需支付正確且準確部分,且不會因未支付錯誤部分而被課以利息或罰款。
4. 角色與責任
4.1 旅行社代理責任:
- 確保依第 2.1 節條款,及時向旅客收取付款。
- 依獨立協議扣除適當的訂房費用及佣金後,支付淨付款給住宿供應商。
- 依第 3.1 節規定,及時結清 Wink 所開立的訂房費用發票。
- 積極管理並解決與訂房或付款相關的爭議,並與 Wink 保持溝通以有效解決問題。
4.2 Wink 責任:
- 依第 3.1 節,準確且及時開立訂房費用的每月發票。
- 持續提供旅行社代理存取 Wink 平台以處理訂房及管理付款。
- 協助旅行社代理解決付款相關爭議,提供必要的交易資料及支援。
5. 貨幣兌換
如需進行貨幣兌換,將依付款處理服務提供的匯率進行。相關費用由旅行社代理承擔。
6. 爭議解決
因本付款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,應依主協議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處理,確保 Wink 與旅行社代理間採取一致且統一的衝突解決方式。
7. 條款修改
Wink 保留隨時修改本付款條款的權利。任何變更將於生效前至少 30 天通知旅行社代理。生效日後繼續使用 Wink 平台即表示接受修改後的條款。
8. 適用法律與管轄權
本付款條款受新加坡法律管轄。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,應提交新加坡法院解決。
本付款條款為 Wink 與旅行社代理間「旅行社代理條款與條件_220924」主協議中付款條款的組成部分並予以擴充。